9 月 24th, 2006 @ 2:10 下午
今天隨便逛網頁,不小心逛到一個小說發表的網站。
本著多看多學的想法,加上也想看一些好小說,我毫不猶豫的選擇自己喜歡的奇幻類型進去。
進去後,有一個標題很吸引我注意,於是,我點了進去。
果然,裡面的東西和我想的東西是一樣的……某RPG遊戲的遊戲小說。
會點進去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不想不分青紅皂白的亂發火。
我很喜歡這款遊戲。
不管是題材還是世界觀我都很欣賞,音樂更是一級棒,因為故事的本身就是圍繞著音樂啊。
所以,當我看到頂著原創之名,但是故事劇情卻和遊戲相同的小說時,我真的很生氣。
除了我之外,我看到有人去向發文者說這不是原創,而是抄襲遊戲。
有人則回應說所有的遊戲小說都是抄襲遊戲劇情,而發小說的發文者似乎也是認同這樣的說法。
之後我再去找找發文者其他相關言論,才發現他的寫作理念是想要把自己玩這款遊戲的感動給記錄下來,或許在將來,他無法重完這款遊戲,但那時只要看到自己的文章,就能回味起玩遊戲時的感動。
除此之外,他還說了他在寫小說的時候,觸發了很多想法,所以裡面有很多的東西其實都是他自己創造出來的。
說真的,他的想法我可以理解,甚至我也很認同。
只是,在別人的世界觀中使用別人的劇情、人設寫小說,這樣的小說可以被稱得上是原創嗎?
那麼,玩GS的時候得到許多感動的我,使用了GS的世界觀和人物設定寫下多篇小說的我,是否也可以說自己的那些小說是原創呢?
或許有人會說當然可以,但是抱歉,我無法認同啊。
對我來說,同人就是同人,原創就是原創,這兩者之間應該是有著很明顯的分野。
所以,我真的無法認同遊戲小說 = 原創小說這樣子的論調。
今天,我佩服也認可發那篇文章的人對遊戲是懷有很深的熱情,但是,我無法原諒他把這樣的小說稱作原創小說。
原創這個詞的定義,不該是那麼鬆散的。要說出這個詞,請先有相當的覺悟。
BlogPetのNaoちゃん
said,
9 月 28, 2006 at 4:03 下午
きょうNaoちゃんは紅に吸引したの?
但Kameの奇に注意しなかった?
但Kameが起へKameが青とか理解したかった。
但Naoちゃんは、是は感動するつもりだった?
Kaz
said,
9 月 29, 2006 at 8:51 上午
我也無法認同
這種想法有點自我中心和自大
Zoy
said,
9 月 29, 2006 at 10:48 下午
感覺"原創"要拿掉改成"編寫"...
奇怪的是有人寫的很開心我們為什麼要火冒三丈?
(不過我就是會火冒三丈...)
Kame
said,
9 月 29, 2006 at 11:28 下午
To Kaz:
其實啊,要是他沒有碰到我的地雷的話我或許還可以想說「反正我不去看也就不關我的事」。
問題是他寫的那個遊戲真的是我很喜歡的遊戲啊。
你也玩過啊,就是《海之檻歌》啊。
我覺得很難過啊,如果說這樣子的東西就該算做原作的話,這樣子不是很對不起那些寫劇本的人?
雖說遊戲小說本都是直接把遊戲內容寫成小說,可是別忘了他們可沒有大剌剌的說這是原創啊,最重要的是,他們可是有經過授權的。
To Zoy:
我覺得會火大是因為我們對於創作這件事情還有一份熱情在,不然管他去死。
也許,那個人真的是因為愛與熱情才寫下這篇小說
可是不管他的理由多麼堂皇,我都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是很嚴重的不尊重原作者了。
雖然以我的程度可能不夠格說這樣子的話,但我還是認為身為一個創作者,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自己的作品被別人抄襲,那樣真的很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