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單機遊戲的基本要求
12 月 20th, 2007 @ 5:20 下午

因為對明星志願這系列有一份情,所以我最近一直在觀望「明星志願3 甜蜜樂章」這片遊戲,不過稍微看了一下別人的感想後,我想這片我可以不用入手了。 (我聽到了我的錢包在歡呼呢!)
不打算入手倒不是因為遊戲性不好這類的問題,純粹只是因為我這個人比較龜毛一點,所以對於這款遊戲的一些基本面的系統部分不大滿意這樣而已。
再說白一點,原因就是這款遊戲的線上防拷和那個從前作開始就一直讓我很不爽的工商服務時間。
 
在劇情或是遊戲性之前,我對單機遊戲有幾個更加基本的要求:

  1. 單機就是單機,不要去扯網路。
    我承認這點是我龜毛,不過我就是很討厭那種不連上網路就沒有辦法玩遊戲的設計。 (還有像是不上網就沒辦法認證的設定也很糟糕)
    就算台灣網路再怎麼普及,還是有著沒有網路的地方,也有那種不得已所以不能上網的情況。
    今天你要求所以玩家都要上網才能玩遊戲,這就代表你已經事先將部分玩家屏除在外。我不喜歡這種感覺,總覺得有種刻意區分層級的味道。
    在我認知裡,單機遊戲應該是在任何狀態下 (即便是沒有網路),只要配備合乎要求就可以玩的遊戲。
  2. 防拷我認同也贊成,但StarForce永遠例外。
    我認為遊戲公司做基本的防拷動作是理所當然的一件事情,但是StarForce這種惡名昭彰的玩意應該不能算是基本吧?
    所有使用StarForce作為防拷工具的遊戲公司們,我可以請問一下你們想要防的對象究竟是誰?是盜版的人還是花錢購買遊戲的玩家?
    我想所有公司的答案應該都是前者吧!那麼請賢明的遊戲公司們告訴我,為什麼我買了遊戲卻還是會因為貴公司的防拷程式而無法進入遊戲呢?是貴公司太討厭我所以想要連我一起防掉?還是貴公司沒有收到我支付的款項呢?
    唉……我實在無法理解為什麼我明明花了錢買遊戲,最後卻還是得去找破解檔才有辦法進入遊戲。
     
  3. 不要強迫我去看贊助商的廣告。
    老實說我覺得這點應該叫做明三特別條例
    原本我的要求只有上面那兩點,直到我買了明星志願三後,我就毫不猶豫的立刻把這點加入要求。
    喵的那個工商服務時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拖慢速度就先不用說,我怎麼不記得我有向大宇買過那些廣告?而且不看還不行是怎樣?
    我從來沒有想過原來廣告可以這樣子打,就某方面來說,我覺得大宇也算是有創意啦。
    如果我的身分是贊助商或是公司股東的話應該會覺得很高興吧!不過很可惜的我不是,我只是個小小的玩家而已,所以這種強迫推銷的廣告只會讓我覺得很不爽而已。
    我花錢是為了玩遊戲,不是為了看廣告。既然我已經付出了金錢作為玩遊戲的代價,那麼我合理的認為不管是什麼人,甚至是遊戲的製作小組,都沒有權力在我沒有同意的情況下把廣告放入我所購買的遊戲當中。
    或許有人要說遊戲製作成本太高,不這樣的話無法回收成本,遊戲公司也活不下去。
    那麼就把價錢調高啊,定價是你自己定的,沒人逼你要虧本賣,只要你做出來的遊戲有那個價值,那麼我還是會去買。
    好吧,我知道上面那個只是理想,有些人就是無法接受高定價,那麼我退一步同意你放廣告,但是請至少給我可以跳過那些廣告不看的選項。

 
如果那款遊戲的劇情真的很棒,又或者我對那款遊戲真的很有怨念的話,那麼我願意退個一百步,勉強接受其中一個要求不被遵守。
但是如果真那麼不識相的去觸碰到第二個地雷,我也只能毅然放棄了。
 
既然連仙劍四我都能因為這樣而拒玩,那麼我想,我應該也能按耐住自己對明三這片的怨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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